网上遇爱情,女友是主播?这可能是个骗局!记者对话涉案女主播揭秘骗局背后的故事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 阅读量:10744 发布时间:2020-11-23 13:51:46 我要分享

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新牌坊派出所破获了一起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与单身男性建立暧昧关系,诱骗其进行“直播打赏”“人气PK”从而实现骗取其钱财的目的……

01 网络上遇到爱情 小伙疯狂刷礼物

2020年6月,小张(化名)在某社交媒体App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随后两人就加了微信好友。在与这名女网友聊天过程中,对方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生活照片,看上去青春靓丽,加上对方又时不时给小张发送一些暧昧信息,这让小张觉得对方对自己也肯定是有好感的,本来单身的小张觉得自己的爱情来了。

后来,女网友告诉小张自己是一名网络主播,并通过微信给小张发了一个直播链接,希望小张能到直播间支持自己。自觉和对方已相当熟悉,小张也没犹豫,就通过链接进入了一个叫做“橡果直播”的直播平台,并输入女网友发过来的房号进入了一个直播间。进入直播间后,小张发现正在直播的果然就是朋友圈那个女孩,这让小张愈发确认自己的爱情来到了。

就在直播过程中,女网友还通过微信发信息告诉小张,自己正在直播平台上和其他人进行“人气PK”,希望小张买礼物打赏自己,帮助自己赢得PK。为进一步发展和对方的关系,加上直播中不时出现的鼓动性弹幕,小张就直接充值购买了一系列礼物打赏给对方。最终,小张花费了4000多元用于购买礼物打赏。

受害人送礼的清单

02 例行检查识破骗局 “经纪人”冒充女主播

其实,所谓直播人气PK根本就是一场骗局,和小张一样被诱骗购买礼物打赏的单身男性不在少数。

警方介绍,6月30日,新牌坊派出所在对渝北区龙溪街道某小区例行检查中,发现了该直播诈骗团伙,并对部分嫌疑人员进行了抓捕。通过后续侦查,公安机关逐步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7月9日,最后一名诈骗嫌疑人落网归案。而许多和小张一样被骗的受害人,并没有意识自己被骗,直到派出所民警联系询问案件 情况,才意识到自己是遭遇了网络诈骗。

这些所谓的网络女主播其实只是一些业余“演员”,只负责拍照和在直播间露面,真正和受骗者聊天交流的都是经过培训的“经纪人”。这些“经纪人”以“女主播”的名义在网上专门寻找男性网友,建立暧昧关系,诱骗这些“顾客”购买礼物进行直播打赏,并且还有其他人员冒充直播观看者在直播间内发言,煽动受骗者充值打赏。

充值清单

03 套壳“公司” 不足两月诈骗30000余元

经过深入侦查,民警理清整个诈骗流程。该诈骗团伙由一个“邦浪文化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今年年初,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师某某和股东沈某某等人在橡果直播平台开设直播间,并招聘刘某为组长,张某某为主播,袁某某、彭某某和赵某某为业务员,组建了所谓的“业务1部”,并由刘某对袁某某、彭某某、赵某某等三人培训,此三人以主播张某某的名义在“陌陌”、“探探”等聊天软件上寻找男性聊天,骗取对方好感后拉入橡果直播平台张某某的直播间。

在张某某的配合下,袁某某、彭某某、赵某某等三人再次以张某某名义与受骗男性聊天,并编造各种理由和借口骗使对方花钱刷礼物,再由直播平台将返利转给股东沈某某。就是以这样的模式,师某某又陆续招聘人员,组建了4个类似的业务小组,扩大诈骗范围。在正式运营不到两个月时间,该诈骗团伙就诱骗了十多名受害者,骗取30000余元,单人最多充值9000余元。

目前,以该诈骗团伙已尽数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话女主播>>

每月底薪1万元 基本不和受害者直接接触

作为骗局的核心人物,女主播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受害者遇到的“爱情”有多不靠谱?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与涉案女主播媛媛(化名)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听听女主播自己怎么说。

Q:你是如何开始这种带有欺诈性质的“直播”,这与普通的直播有什么区别?

媛媛:我本就是一名主播,之前就从事相关的工作。今年6月,一个朋友(主播经纪人)介绍我到这家公司(嫌疑人师某某的公司)应聘,对方给我介绍了大致的操作模式,当时我虽然觉得这样做“不太好”,但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诈骗,也没有考虑太多,当场就签了合同。

它和普通直播的区别,就是直播的观众基本上都是通过“经纪人”邀请进来的。入职的时候,公司就要走了我的照片、视频等相关的东西,经纪人会以我的名义,在社交软件上和别人聊天,最后吸引到直播间来看直播。

Q:在直播时,你需要怎样配合“经纪人”,你会直接与受害者交流吗?

媛媛:我基本上不和聊天对象直接聊天,所有的交流都是由经纪人完成,“对象”进入直播间时,经纪人会告诉我对方的ID名和相关的信息。通常有新的对象进入,公司就会安排主播“人气PK”等活动,这时我再在直播中暗示他们支持我,多刷礼物就可以了。

Q:如果对方要求语音、视频聊天或者见面,怎么处理?

媛媛:如果对方要求发语音,经纪人会让我录一小段发过去,但视频聊天通常我们是不会允许的,经纪人会以各种理由推掉,除非这位客户送了很高的金额。但在我直播的半个多月时间里,还没有进行过视频连线。

Q:“直播收益”好不好,与主播的样貌、表演水平关系是不是很大?

媛媛:有一定关系,但实际上,只要大家都认为长得还不错的主播,其实差别不大。更多的要看经纪人是否足够努力。以我所在的“小组”为例,其中有一个经纪人特别努力,每天都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寻找客户,维护关系,所以我的直播收益在公司里还算不错。

Q:从事这样的“直播”,收入有多高?

媛媛:其实收入并不高,我的底薪是每个月1万元,但公司的规定是主播所在小组的所谓“收益”要达到30万元以上才有提成,而要达到这个水平是很困难的。所以可以说主播拿的是“死工资”,也就每个月10000元。即使是做正规的才艺直播,我也能有差不多的收入,所以真的特别后悔。

Q:你之前提到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后来知道了吗?

媛媛:做了半个月之后,我隐隐地感觉到不妥,但没有明确的意识到这是诈骗。本来我想要辞职,但因为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所以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抓了,至今我都还没领到过工资。被抓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在发抖,真的很害怕也很惶恐。我才不到25岁,留下案底后,可能对我的整个人生都有影响。

Q:如果重来一次,你还会做相同的事情吗?

媛媛:绝对不会,我现在十分后悔。我已经明白,求职、找工作时一定要弄明白自己所做的是否涉嫌违法犯罪,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失足便再难挽回。

分享到: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