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慧达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芙蓉
成立日期:2020-08-07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网址: 暂无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京密路空港段789号院6号楼二层202
简介:北京慧达东方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08月0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涉及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的除外);体育赛事咨询;电脑录入、打字;电脑动画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电影摄制;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创作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复印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制品)、日用杂货、化妆品、文化用品、针纺织品、体育用品(不含弩)、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零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入境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入境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慧达东方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08月0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涉及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的除外);体育赛事咨询;电脑录入、打字;电脑动画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电影摄制;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创作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复印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制品)、日用杂货、化妆品、文化用品、针纺织品、体育用品(不含弩)、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零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入境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入境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信息 2022-09-13更新
法定代表人 | 刘芙蓉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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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20-08-07 | 核准日期 | 2020-08-07 |
营业期限 | 2020-08-07 至 9999-12-31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113MA01U31U1F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登记机关 | 暂无 | ||
企业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京密路空港段789号院6号楼二层202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涉及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的除外);体育赛事咨询;电脑录入、打字;电脑动画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电影摄制;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创作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复印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制品)、日用杂货、化妆品、文化用品、针纺织品、体育用品(不含弩)、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零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入境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入境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股份占比 | 应缴出资额 | 应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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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曹娜 | 自然人股东 | 5% | 暂无 | 2051-04-27 |
2 | 刘芙蓉 | 自然人股东 | 95% | 暂无 | 205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