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总工会
法定代表人:张永峰
成立日期:暂无
注册资本:暂无
网址: 暂无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安大街372号
简介:景县总工会,经营范围包括从事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会方针,围绕党和全县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2、依照法律规定和《中国工会章程》,抓好新经济组织的建会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落实党的依靠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3、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应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的拟定;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研究拟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和监督保护机制;参与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5、协助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管理乡镇工会、县直各部门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县以下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6、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和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全县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8、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景县总工会,经营范围包括从事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会方针,围绕党和全县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2、依照法律规定和《中国工会章程》,抓好新经济组织的建会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落实党的依靠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3、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应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的拟定;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研究拟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和监督保护机制;参与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5、协助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管理乡镇工会、县直各部门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县以下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6、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和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全县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8、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信息 2020-07-14更新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峰 | 注册资本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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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暂无 | 核准日期 | 暂无 |
营业期限 | 暂无 | 经营状态 | 暂无 |
统一信用代码 | 13131127001065033K | ||
企业类型 | 暂无 | ||
所属行业 | 暂无 | ||
登记机关 | 暂无 | ||
企业注册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安大街372号 | ||
经营范围 |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会方针,围绕党和全县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2、依照法律规定和《中国工会章程》,抓好新经济组织的建会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落实党的依靠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3、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应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的拟定;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研究拟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和监督保护机制;参与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5、协助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管理乡镇工会、县直各部门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县以下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6、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和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全县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8、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股份占比 | 应缴出资额 | 应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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