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拉尔斯.格林(Lars Green)
成立日期:1997-04-14
注册资本:9864.99万美元
网址: 暂无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4号
简介: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997年04月1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从事(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酶制剂、健康保健、生物技术、食品等领域进行投资。(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备件;2、以代理或经销方式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3、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咨询和市场开发服务;4、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5协助所投资企业的人员招聘、雇佣、和培训;6、经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其监督下,协助所投资企业之间外汇平衡;7、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还贷担保;8、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业务。(三)设立研究与开发中心,从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五)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产品。(六)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七)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九)为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承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一)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997年04月1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从事(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酶制剂、健康保健、生物技术、食品等领域进行投资。(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备件;2、以代理或经销方式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3、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咨询和市场开发服务;4、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5协助所投资企业的人员招聘、雇佣、和培训;6、经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其监督下,协助所投资企业之间外汇平衡;7、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还贷担保;8、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业务。(三)设立研究与开发中心,从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五)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产品。(六)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七)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九)为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承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一)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信息 2023-10-17更新
法定代表人 | 拉尔斯.格林(Lars Green) | 注册资本 | 9864.99万美元 |
---|---|---|---|
成立日期 | 1997-04-14 | 核准日期 | 2021-09-02 |
营业期限 | 1997-04-14 至 2047-04-13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1086259123414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登记机关 | 暂无 | ||
企业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4号 |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酶制剂、健康保健、生物技术、食品等领域进行投资。(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备件;2、以代理或经销方式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3、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咨询和市场开发服务;4、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5协助所投资企业的人员招聘、雇佣、和培训;6、经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其监督下,协助所投资企业之间外汇平衡;7、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还贷担保;8、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业务。(三)设立研究与开发中心,从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五)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产品。(六)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七)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九)为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承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一)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股份占比 | 应缴出资额 | 应缴日期 |
---|---|---|---|---|---|
1 | NOVOZYMES HONG KONG LIMITED | 外商投资企业 | 100% | 暂无 | 2007-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