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纵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登华
成立日期:2012-12-04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网址: 暂无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劳动三村2号18-4#
简介:重庆纵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2年12月0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企业宣传片制作;摄影摄像服务;电影制作、演出经纪(以上两项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庆典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美陈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室内设计及施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纵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2年12月0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企业宣传片制作;摄影摄像服务;电影制作、演出经纪(以上两项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庆典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美陈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室内设计及施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信息 2020-07-12更新
法定代表人 | 雷登华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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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2-12-04 | 核准日期 | 2018-03-15 |
营业期限 | 2012-12-04 至 2025-08-17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统一信用代码 | 9150010705779303XF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登记机关 | 暂无 | ||
企业注册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劳动三村2号18-4# | ||
经营范围 |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企业宣传片制作;摄影摄像服务;电影制作、演出经纪(以上两项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庆典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美陈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室内设计及施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股份占比 | 应缴出资额 | 应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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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雷登华 | 自然人股东 | 80.00% | 240货币 | 2046-12-31 |
2 | 雷必福 | 自然人股东 | 20.00% | 60货币 | 2046-12-31 |
序号 | 高管名称 |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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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雷必福 | 监事 |
2 | 雷登华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