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怡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常峰
成立日期:2016-12-19
注册资本:220000万美元
网址: 暂无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69号附46号商业
简介:重庆怡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从事一般项目:(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技能培训(不含就业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研究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间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活动,不得从事个人理财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怡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从事一般项目:(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技能培训(不含就业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研究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间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活动,不得从事个人理财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信息 2023-08-23更新
法定代表人 | 凌常峰 | 注册资本 | 2200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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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6-12-19 | 核准日期 | 2020-04-16 |
营业期限 | 2016-12-19 至 2036-12-18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统一信用代码 | 91500108MA5U9KD69G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登记机关 | 暂无 | ||
企业注册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69号附46号商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技能培训(不含就业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研究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间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活动,不得从事个人理财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股份占比 | 应缴出资额 | 应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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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置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 | 100% | 暂无 | 2036-12-18 |